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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启用

2020-12-25 10:09:36来源:温州日报瓯网编辑:郭逸凡
摘要:即日起,温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对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开展集中消毒和核酸检测,加快完成“浙冷链追溯码”赋码工作,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即日起,流入温州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凡不能提供规范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12月25日,温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进仓食品全面消毒并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后才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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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应急演练

据介绍,之前在温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将一律在12月31日前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进口商或货主应提前2天,通过PC端、浙里办APP、支付宝,登录“浙冷链”,点击“监管仓预约”进行信息申报和监管仓预约。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核酸检测和消毒合格,完成“浙冷链追溯码”赋码,领取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进口商或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此外,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装卸、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以及逾期提货、委托赋码等产生的费用,由进口商或货主承担。违反通告规定,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温州市目前共设三处集中监管仓,分别为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温州一仓: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库,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温州二仓:温州禾源冷链有限公司冷库;苍南县第三方集中监管仓:苍南旺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冷库。

据介绍,自6月11日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发生聚集性疫情以来,温州市紧盯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有效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闭环管控。已制定出台《温州市进一步落实秋冬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率全省之先开展针对冷链食品的进口通关、冷链运输、仓库贮储、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十大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浙冷链”系统激活各类主体从1310户增加到3233户,并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物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5万人次,检查重点主体14.7万家次,发现问题2486个,责令整改给予警告行政处罚1443件,拟立案查处409件,多项执法数据位列全省前茅,其中案件查处数占全省总数三分之一。(鲍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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