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泉州市泉港区先后下放资金548万元帮助辖区渔船“木改钢”,以进一步保障渔民安全,适应新形势下海洋捕捞作业需求。
“非常感谢政府对渔民的关心,以后我们出海作业就更放心了……”近日,在峰尾镇海事码头,由泉港区农水局、峰尾镇及泉州渔业船舶检验处组成的验收组,正在对该区今年更新改造的最后2艘海洋捕捞渔船进行标准化验收。顺利通过验收后,闽泉渔01886渔船船主刘荣良高兴地说道。
“新船24.12米,主机功率184千瓦,钢结构结实可以走得更远,人身财产安全也更有保障。”据刘荣良介绍,从最初的小木渔船,到现在的钢制渔船,他从事海洋渔业捕捞工作已经30多年了。改造前,他的木船长23米,主机功率99千瓦,走不远,捕捞渔获不多,有时风大怕危险,不敢出海作业,极大地制约捕捞效益。今年,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投入350万元对渔船进行“木改钢”改造,自己通过渔业融资平台贷款180万元,验收通过后,政府将会补助40万元。
据了解,为积极鼓励辖区广大渔民通过更新改造、减船转产,淘汰老、旧木质和对海洋资源破坏较重的作业类型海洋捕捞渔船,近年来,泉州市泉港区先后下放资金548万元,帮助辖区15艘渔船进行“木改钢”,建造新型钢制渔船,鼓励渔民建造新型“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适应新形势下海洋捕捞作业需求。
“随着最后2艘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验收完成,今年泉港辖区的海洋捕捞作业结构、渔船安全性能和渔业装备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升。”据泉港区农水局海洋与渔业股负责人曹建华介绍,推进渔船“木改钢”,不但增加了渔民海上作业的生产效益,又提升了渔业装备水平和渔船作业的安全性能,给渔民带来了更大的经济效益。(林弘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