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扬州对该市城区61家农贸市场进行“星级评定”,获评五星级的农贸市场可获20万元资金补助。同时,对涉嫌野生动物交易或者江鲜、湖鲜交易的农贸市场实行一票否决。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扬州长江岸线有80余公里,本次退捕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扬州段干流和该市管辖范围内8个保护区(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射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河蚬秀丽白虾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高邮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今年6月,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餐饮企业自即日起不得提供长江水产品(江鲜类);不得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同时,对于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野生湖鲜”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强化网络交易监测,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网络销售。
“扬州所有的农贸市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涉嫌野生动物交易或者江鲜、湖鲜交易,未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的实行一票否决。”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文洋还称,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未实施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被民众投诉、举报且被查实,造成一社会影响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评比奖励资格。
据了解,本次评选范围为扬州市中心城区61家农贸市场,由扬州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城区评比工作,将通过区级测评、第三方测评、市级测评等流程层层选拔,综合考量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和经营秩序管理等情况。
扬州市下发的“星级农贸市场”评比办法显示:年终根据年度评比得分进行三至五星星级评定,一类农贸市场(经营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二类农贸市场(经营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3500平方米以下)前两名和三类农贸市场(经营面积1500平方米以下)第1名,评定为五星级农贸市场(共5个);一类农贸市场、二类农贸市场第3至5名和三类农贸市场2至3名评定为四星级农贸市场(共8个);一类农贸市场、二类农贸市场第6至10名和三类农贸市场4至5名评定为三星级农贸市场(共12个),并向社会公示。
“对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星级以及排名上升幅度前五名的农贸市场分别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姜文洋说,对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星级的农贸市场分别给予20万元/家、10万元/家、6万元/家的资金补助,对排名上升幅度前五名的农贸市场给予2万元/家的资金补助(不和星级补助重复计算)。(崔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