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二师兄”的本命年,猪肉价格也开启“高光时刻”。近三个月,多省份相继出台稳猪价、稳生猪生产措施,密集发力下,猪肉价格出现了积极变化。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11月1日~7日(第45周),猪肉每公斤价格为51.36元,较10月28日~11月1日(第44周)每公斤价格减少1.2元,这是自今年8月底以来,猪价首次出现环比下降。
猪肉是大家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类食物,猪肉价格高涨时,严重影响了民众日常生活,加剧了“肉贵伤民”困境。不可否认,生猪因疫情严重减产,导致猪肉供不应求,是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之一。这时候,就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实施调控举措,将上涨幅度控制在预期之内。基于此,近三个月来,多地相继出台稳猪价、稳生猪生产等措施,猪肉价格稳中有降。
然而,猪肉价格一时居高不下,除了因疫情减产、供不应求之外,游资炒作和商家串通涨价等也是幕后推手,均是违反价格法的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理应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这也考验地方政府调控智慧。首先,应重拳打击中间商囤积居奇、炒买炒卖,不让炒家乘机抬高价格从中渔利,人为制造市场混乱和恐慌,斩断哄抬猪肉价格的幕后推手。
生猪的生产周期相对比较长,恢复生产和供应尚需时日,有必要借鉴一些地方做法,在短期内对生猪和猪肉价格进行临时干预调控。比如,对猪肉进行临时价格干预,采取定点销售的方式,为市民提供到周边市场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猪肉的便利,以减轻生活负担。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在源头增加市场的供给,并以坚持市场调节为主要方式,行政干预为辅助手段,调节供需平衡,不断平抑物价,确保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统筹兼顾市民和养殖户的双重利益。
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调控政策不能满足于“头痛医头”,要着眼于制定长效机制。不仅要在肉价过快上涨时,采取措施平抑肉价,更要在肉价异常低迷时,出台保障养殖户利益的措施。此外,可以适当兴建冷库,增加猪肉储备规模,调剂季节供需,以保证肉价相对稳定,避免肉价大起大落对养殖户和市民造成的伤害。要着力减少从猪圈到餐桌之间的流通环节,疏通生猪销售渠道,降低环节成本。一方面,监督猪肉供应商公平交易,严禁其蓄意压低生猪价格;另一方面,督促猪肉供应商诚信经营,防止他们囤货居奇、漫天要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8月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四次提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抓紧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等要求。因此,必须继续多措并举恢复生猪生产,深入清理各地不合理禁养规定,利用北方玉米丰收等条件更好保障南方养猪大省饲料供应,发挥好储备调节作用,促进禽肉、牛羊肉等生产,确保市场供应,规范市场秩序,遏制部分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势头。(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