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李黎)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句容市市场监管局白兔分局近日组织开展了民间厨师食品知识安全培训,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及民间厨师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来源: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培训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为重点,由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就农村厨师个人卫生习惯修养、从业人员基本要求、食品原材料采购、食物保鲜、清洗切配等加工及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述,重点分析了各类食物中毒的原理、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方法、农村自办家宴的基本卫生设施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并通过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了农村自办家宴厨师在操作前后及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培训还要求农村厨师持健康证方可承办农村集体聚餐业务。
此次培训的内容既有法律条文,也有贴近实际的操作要求,参加培训的厨师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授课方式更容易接受,今后一定会将会上学习到的知识融入到工作中,确保家宴食品安全。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小贴士。
一是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农村家庭举办50人以上集体聚餐,举办者应提前3天向村委会如实报告聚餐时间、人数、聚餐人员来源地、聚餐场地卫生状况、菜单及厨师等情况,由村委会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是注意环境与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加工、就餐场所应设在室内,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用水清洁,餐饮具用流动水清洗并消毒。
三是食品采购与贮存。承办厨师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采购人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确保所购食品、食品原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集体聚餐禁止使用荤素凉菜、野生蘑菇、野菜等,慎用海产品及易带菌的水产品。
四是注意厨师健康与培训。患有腹泻、化脓性皮肤病和肝炎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购、择菜、切菜、炒菜、烧水、清洗等炊事活动。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内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建立乡村厨师基本档案。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应当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五是注意加工过程的卫生细节。承办厨师应按照有关卫生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加热使食物中心温度达到70℃并充分加热3分钟以上后方可食用。
六是出现食物中毒事件,要迅速处置。农村集体聚餐引发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举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应立即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告。村(社区)委员会、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规定要求的时限、程序实施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下一步,句容市市场监管局白兔分局将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持续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各项食品安全规定,切实监管好农村家宴食品安全,让广大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确保全镇人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