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周立 记者李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重点,为进一步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五部门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开展2021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活动现场
假强化责任,专题部署落实。制定下发《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确定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全面部署,统一行动,实施专项治理。
冒明确区域,突出检查重点。此次专项行动以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学校食堂为重点场所,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有关制度,规范食品市场准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有关制度,督促其做到不购进、不销售、不使用假冒伪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禁止销售的食品,全面治理食品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禁止、过期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伪严格执法,查处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检查食品生产主体548户次、食品销售主体2806户次,检查餐饮服务主体1986户次,查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156件,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3311.35公斤,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123.3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1户。
正向引导,开展示范店评选。注重示范引领,在全市组织开展百家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制定《泰州市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标准》,从经营条件、人员管理、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7个方面提出24条规范经营要求,并引导、指导参评经营店对照标准开展评选活动。预计今年在全市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建成100家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以点带面,引导农村食品市场规范经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高质量需求。
下一步,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