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创新采用电子化手段开展退热药销售登记报告等三项措施。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刘丽娜)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探头哨点”作用,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创新采用电子化手段开展退热药销售登记报告等三项措施,提高了监测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有效促进药品零售李卫东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是采用电子化手段登记退热药销售信息。为解决退热药品种多,药品销售人员凭记忆对退热药品进行登记,可能出现漏登、少登的情况,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参照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方式,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计算机销售系统进行改造,销售筛选出的“退热类”药品(农村店为“一退两抗”药品)时必须强制登记,不登记购买人员相关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将自动拦截,药品不能销售。登记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名称、数量、批号、购药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14日内省外旅居情况、症状(是否发热)等。同时为减轻门店重复工作的负担,不再要求手写登记表,规定上报的信息以计算机销售系统导出数据为准,切实提高了登记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二是安装视频设备实现可视化监管。营口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完成店内监控设备软硬件改造,达到能与市政府信息中心对接的标准,截至目前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已全部完成监控设备安装和改造工作,基本实现可视化监管。
三是制定《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十则》。为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将退热药销售登记内容、药店从业人员管理、购药人员管控、药店环境管理等要求整理成十项规则,印制了《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十则》,全部张贴在1400多家药店的醒目位置,时刻提醒经营者和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