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喻志远 涂虹 陈赛)近日,由湘潭市食安办起草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9日起在全省实施。
食品安全治理重心在基层,乡镇(街道)食安办作为打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助手”和“抓手”,如何厘清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边界、如何正确履职,一直是基层食安办人员所关注的。2022年1月14日,该标准的制订获批立项后,由湘潭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拟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项目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主要工作任务,确定了分筹备标准编制、调研走访、编写标准文本、征求意见、标准评审、标准报批几个步骤实施项目,完成任务。
在此过程中,依据湘潭市食安办《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经各县市区推荐,确定了湘潭县易俗河镇等6个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试点乡镇(街道),试点工作为期半年,旨在依托6个试点乡镇(街道)开展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为标准的制订提供现实依据和实践指导。期间,标准起草小组还分别前往长沙宁乡市、常德石门县、澧县、益阳南县、张家界慈利县、武陵源区等地调研。调研了本市以及湖南省内有代表性乡镇(街道)食安办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改进方向及标准化工作的需求。
《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主要对乡镇(街道)食安办的组织架构、保障措施、工作要求、档案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标准规范。标准中提出乡镇(街道)食安办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助党政履职、建章立制、议事协调、评议考核、信息报送、宣传教育、日常隐患排查、“三小”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协助执法等。湘潭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湘潭市食安办将抓住《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发布的契机,全面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首个省级地方标准《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规范》的发布实施,让湖南的基层食安办建设开始“有标可循”,将有力提升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全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基层食品安全协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