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部门携手共治校园食品安全

2020-08-17 11:40:2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编辑:新闻中心
摘要: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携手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记者石巍) 近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携手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学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严禁以个人名义承包或经营食堂,严禁学校食堂层层转包,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方案》规定,要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分餐、配送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要科学防控安全风险,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要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供餐食品要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严格控制供餐份数,严禁超范围超能力供餐。要全面推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要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学校要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风险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要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生供餐管理。要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要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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