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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安全呼唤监管制度改革

2019-03-01 13:3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牛冠群
  

食品安全保障,不仅仅与食品有关,餐具、包装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近期,社会对仿瓷餐具安全性发出质疑。因此2008年12月29日,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密胺塑料餐具餐盒商品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商业企业销售的密胺餐具餐盒进行检查。国家质检总局也开始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进行分析核查。仿瓷餐具行业面临“整风”。

“仿瓷餐具风波”产生的原因

仿瓷餐具的原料是密胺,又称三聚氰胺甲醛树脂,是三聚氰胺和甲醛形成的聚合物,由于其耐热,因此被用于制造餐具。为了保证仿瓷餐具的安全性,国家在1980年制定了相关标准,并在1988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即《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90—88)。然而,由于标准20年未修改,已相对落后,再加上有关监管体制的不健全,仿瓷餐具所面临的问题颇多。

根据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和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进行的联合调查以及惠州五和实业有限公司反映,揭开了行业内众所周知的“秘密”——就是部分企业在生产仿瓷餐具时,在原料中混入脲醛树脂,以降低成本。

按照国家标准,仿瓷餐具是应该用三聚氰胺树脂(又称密胺树脂)生产的,而一些劣质仿瓷餐具,却是使用了不能用于制作食品包装制品的脲醛树脂或脲醛树脂及三聚氰胺树脂混合料生产的。从外表上看,普通消费者很难区分两者的区别。劣质仿瓷餐具的成本不及正规仿瓷餐具的一半,且在使用过程中会释放甲醛,长期使用会危害身体健康。

脲醛树脂是一种工业原料,用于制造黏合剂或家用小商品等,在常温下便会释放出甲醛;温度越高,释放越快,酸或碱也会加速甲醛的释放。目前我国尚没有就餐具中脲醛树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甲醛是世界卫生组织公认的致癌物质,而且脲醛树脂并不在国家批准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制品及添加剂名单之内。

脲醛树脂之所以在仿瓷餐具中泛滥,与多方面因素有关。首先,中国生产仿瓷餐具的企业,只有10%~20%是有资质保证的大型企业,其余都是中小企业、黑作坊或工艺落后的企业。由于脲醛树脂比三聚氰胺树脂价格低廉,前者每吨4000元左右,后者每吨约14000元,使用脲醛树脂便成了不规范企业压低成本的手段。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食品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但截至12月16日,全国近千家仿瓷餐具生产企业,只有23家获得生产许可证。

其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具的监管也往往是末端监管,主要检查产品。然而,《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并未要求检测脲醛树脂,所以脲醛树脂便如同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一般,在仿瓷餐具中“大行其道”。

此外,还有一些劣质的仿瓷餐具,在一定条件下与食品接触,可能会释放出三聚氰胺,这样释放出来的物质量,叫做迁移量,而现有国家标准并未要求检测三聚氰胺的迁移量。

目前,经过一年多起草的密胺餐具的第二次修改稿已上报到卫生部。新标准的草案主要对旧标准进行了四方面的修改:强制检验三聚氰胺迁移量,因为“毒奶粉事件”的影响,三聚氰胺已成了国人谈之色变的物质,而它又是生产密胺的原料,因此有关部门认为应该对其强制检验;要求在仿瓷餐具上标明“禁止在微波炉中加热”、“食品用密胺”等字样;甲醛析出限量由原先的30毫克/升进一步严格至15毫克/升;明确禁止使用脲醛树脂。不过,对于是否需要强制检测脲醛树脂,目前还存在争议。因为检测脲醛树脂需要使用核磁共振等设备,政府部门的检测机构尚未普及该仪器。

杜绝脲醛树脂的建议与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大于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不但具有营养价值,同时还应具有安全性。食品安全在我国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国家或社会的食物保障,即是否有足够的食物供应;二是食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人们通常所说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既包括食品本身安全,也包括包装材料安全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外观新颖、设计独到的包装制品日益充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精巧的设计不仅展示了包装自身的便于携带等功能,还增加了食品本身的魅力。因此,在关注食品安全的同时,也要对食品的包装安全加以重视,树立“食品包装等同食品”的安全观念,为食品安全多加一把锁。

监管部门通过健全政策、完善标准以及提高检测技术来确保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要构建有中国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就要做到查、扶、管、治、建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查:摸清工作底数。即开展全面的企业普查,了解各辖区企业分布情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档案,使监管做到心中有数。并在普查的基础上,加紧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针对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不同设备,根据轻重缓急,落实好监督检查工作。对于高风险企业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状况。

扶:落实帮扶措施。即要变监督为服务、变管理为帮扶、变处罚为引导,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经营理念,引导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趋势,建立质量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抓质量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管:健全网络体系。即建立一个全过程、全覆盖的质量监管网络体系,通过构建“两个链条”、形成“一个体系”、铺设“一个网络”、建立“一项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对质量工作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治:保持治理力度。即通过属地化管理,实施定人员、定目标、定区域、定措施、定企业,使整治任务落实到部门及具体执法人员;组织集中整治:即集中“优势兵力”,实施“联合作战”,将农村与城乡接合部作为重点区域,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作为重点目标,将食品与食品包装作为重点产品;部署严打行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一批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制假、售假违法案件;健全预防性措施,按照“防重于治、标本兼治”的要求,对假冒伪劣产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用法律的威严引导企业照章守法、规范行为。

建:夯实基础工作。即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政府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和公众支持度。努力做到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建设,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责任落实体系建设,对特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质量宣传体系建设,充分利用“3·15”等契机,宣传质量法规;加强质量法制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技术检测体系建设,对食品包装、食品添加剂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让百姓吃得放心

实践证明,只有对质量监管系统进行改革,转变职能,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对原材料、生产配方和生产过程的监管,防患于未然才能杜绝“奶粉事件”和“仿瓷餐具风波”等事件的发生。同时还要做到对执法不力者和违法者进行双重的重责重罚,才能从根本上规范食品行业,保障食品及其相关包装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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