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商务厅、财政厅决定开展2021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并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
《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通过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在全省加快形成农商联系更加紧密、产销衔接更为通畅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重点推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稳价保供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冷链物流,加强智慧化赋能,提升冷链服务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发展智慧农贸市场,增强便民惠民服务能力。
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改造上,辽宁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满足分区、分类经营和批零分离、人车分流要求。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改善环境卫生。加快完善冷链仓储、检验检测、产品溯源、加工配送等设施设备,严把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开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完善电子结算、买卖双方经营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等配套设备,促进人、车、货可视化、数字化管理。提升改造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需位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重要节点,农产品年交易额不低于150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100万吨,至少辐射周边五个省份,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在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方面,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完善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推动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加快完善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等设施设备,提升市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受到支持的市场需满足市场农产品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项目新增冷库库容500吨(含)以上,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其中冷库投资额不低于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的50%。
在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方面,支持城区农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实施环境和设施改造,完善分区布局,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追溯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发展智慧农贸市场,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设施,对品种、价格、销售量等交易信息统一管理,实现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模式。改善乡镇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完善运营、交易和卫生等设施。农贸市场需达到相关改造提升标准,城区、乡镇农贸市场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分别不低于300万元和150万元;连锁生鲜超市项目实施主体需运营5个(含)以上直营零售网点,零售网点农产品经营面积占比50%(含)以上,经营品类至少包括蔬菜、水果、肉等,项目财政支持环节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通知》提出对于满足条件的主体,通过申报审核后,辽宁省将按照“菜单式、全公开、可追溯、问绩效”的方式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采用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支持环节投资额的50%。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城区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项目支持金额上限分别为1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连锁生鲜超市单个网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商 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