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检测

海南省曝光食品安全类典型违法案例

2019-12-27 14:09来源:海南日报编辑:孙兆娟
摘要:在《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之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机构改革后涉及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例。

  

2019年是《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食品安全的底线,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机构改革后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典型案例。

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原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反映,对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视风友叶黄素酯液饮品外包装标注有预防疾病的内容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六十七和七十一条相关规定。

2019年1月,原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全部违法产品和11.11万元违法所得,处469.6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李某某以“会销”形式无证销售保健食品案

2019年5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网上信访,称海南发现夕阳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三亚市某公馆内,以《绘生活》电视栏目的名义组织老人开会并无证销售保健食品。经查,2018年6月,李某某让员工林某注册成立了海南发现夕阳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该公司的名义向“会销”会员销售保健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2019年9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28万元,处53.10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亚健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19年5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三亚健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龙口粉丝”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且采购食品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

2019年6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南盛百惠百货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19年4月,省12345综合服务热线接到群众投诉,其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盛百惠超市购买的6盒维他芒果汁超过保质期,食用后引起不良反应。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该线索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食品货架上待售的7盒维他芒果汁已超过保质期,其中有4盒超期77天,另外3盒超期140天,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

2019年7月,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作出没收全部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定安定城琼芳园饼厂生产经营月饼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2019年9月,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定安县定城琼芳园饼厂涉嫌违规生产销售月饼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生产经营的月饼产品无标签标识或标签信息不完整,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法现场扣押并查封违规生产的月饼。

2019年10月,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厂作出没收全部无标签标识或标签信息的月饼,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指山道芳生活超市经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食品案

2019年7月,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双创病媒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道芳生活超市内销售的糯米、糯小米、薏米已不同程度的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肉眼可见小虫、蚂蚁在杂粮内蠕动,并且塑料盒内已生有蜘蛛网。执法人员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场依法对上述商品予以扣押。

2019年8月22日,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法》对该超市作出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且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案

2018年12月,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经检验不合格。原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大奶咖(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该公司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

2019年1月,原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该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7.5万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未审查入网经营单位许可信息案

2019年3月,执法人员对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美团外卖”线上商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及时更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及时制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过期许可证在其平台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以及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进行监测,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2019年6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4.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