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红河州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映入记者眼帘的不仅是绿意盎然的热带庭院风貌,还有随处可见的文明礼仪标识牌。“这些标识既是提示,也是要求,更是我们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在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8年的吕小梯说,他现在吸烟是到指定的吸烟区,而通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开展,不少同事已经成功戒烟。今年以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 “美丽县城”创建等工作,实现检察工作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该院强化示范引领,健全管理制度,丰富行动载体,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融入单位管理制度、机关基础建设、疫情防控工作、脱贫攻坚帮扶、志愿服务活动、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7个方面。制定《河口县人民检察院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把专项行动纳入《绩效考评管理实施细则》,适时督查干部职工参与和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
同时,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卫生间摆放绿植、香熏和洗手液;在机关大院设置便民洗手池;在综合办公楼和庭院公共区域摆放垃圾分类箱;制定了18条疫情日常防控措施,确保每一名检察人员和来访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挂包干部不仅向挂联乡镇、村寨和村民宣传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内容,还通过收家治家和打扫卫生等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文明卫生新风尚。
同时,该院积极开展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与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行动,对米线加工厂和农贸市场、城区商铺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依法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和妨害督查爱国卫生公务案件5件;运用宣传橱窗、“阳光检务”宣传专栏和“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专项行动举措、动态和成效。目前,河口县人民检察院的“7个深度融入”让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从号召转变为日常习惯,从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吕小梯告诉记者:“现在,我与同事们见到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都会上前制止和规劝,看到地上的垃圾会随手捡起来放入垃圾箱,真正成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参与者、倡导者。”(吴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