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卫食安城,共同出意见。自2016年以来,南昌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各县(区)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都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按照相关程序对自行申请验收的县(区)进行了评价验收,并向社会公示,欢迎群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县(区)政府发挥创新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方法,示范带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南昌市于2016年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批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县)验收命名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南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了以第三方机构代表为主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区)评价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对自行申请验收的县(区)进行了评价验收,根据评价验收结果,拟确定下列县(区)为南昌市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区):新建区、青云谱区、南昌县、东湖区。现向社会公示。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截止为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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