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综合五年来持续跟踪监督情况,有些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今年8月末,一份来自省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印送省政府,引起高度重视。10月下旬,省政府工作报告表示,为抓好调研报告指出问题和所提建议的整改落实,经过认真研究,逐条细化分解为35条具体任务,并将以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名义下发实施。
大伙房饮用水水源是我国重要水源之一,是辽宁省的“经济线”和“生命线”。保障大伙房水源地水质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既是重大环境问题,也是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2018年以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连续五年持续监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推进《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打出了一套人大监督“组合拳”。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赴本溪、抚顺两市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将审议意见转送省政府研究处理。2019年,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有关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为配合审议开展了实地调研。随后两年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浑河源头等现场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有关问题彻底解决。2022年,在总结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前四年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基础上,就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仅一盯到底,而且将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纳入听取年度环境状况报告和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把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贯穿于监督全过程,扩大了监督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取得实效。2018年,重点围绕《条例》关于禁止或限制保护区生产经营活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8个方面规定开展检查,实地检查18个项目,随机抽查7个项目。2019年至今,始终结合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将面源污染、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等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持续推动整改。五年共反馈26方面48类问题。同时,坚持“监督推动立法”,两次修正《条例》,为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反馈情况。2021年,针对调研发现问题,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省政府研究部署了四大类23项重点任务。2022年,省政府组织15个省直部门单位和抚顺、本溪两市研究吸纳省人大意见建议,梳理成35项具体任务;结合今后三年有关工作思路和发展规划,形成了整改意见。有关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落实,取得积极进展。
五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21年,大伙房水源为全省10座城市提供近12亿立方米的优质供水,大伙房水库水质状况为优级,达标率为100%,稳定保持国家Ⅱ类标准。(赵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