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中,鹤岗市围绕农村饮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大力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全面加强供水监管,至2018年底,两县166处集中供水工程、5507户贫困户、11328名贫困人口全部实现饮水安全。至2020年底,两县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得到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工程保安全,快速提升农村供水硬实力。按照脱贫攻坚农村饮水保障工作总体规划,近三年全市投入资金10326.95万元,通过新建、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推进了全市农村供水规模化、规范化进程。三年来,萝北县累计投入资金3900.95万元,新建农村饮水水源38处、井房41座,配套水处理设备23套、消毒设备69套、变频设备45套,延伸及改造管网298千米,全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饮水安全。绥滨县累计投入资金6426万元,完成88个饮水问题村屯供水工程新建和改造,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屯屯通”“户户通”,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比例达到100%,农村供水硬实力快速提升。
以机制保安全,有效提升农村供水软实力。农村供水“三分建,七分管”。为保证工程长效运行,鹤岗市明确了农村供水“三个责任”,建立了“三项制度”,2020年全市列支农村供水维修养护经费154.6万元。公开公示了水利部、省、市、县(区)四级监督举报电话,在各村屯张贴“明白卡”,开通饮水问题群众反馈渠道。执行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88%,千人以下达85%,使“以水养水”变成可能。通过以上措施落实,鹤岗市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农户用水、管水意识不断提高,供水管护软实力得到强化。
以监管保安全,全力提升农村供水综合实力。“强监管、防风险、补短板”是各级水务部门的职责和使命。2019年8月,鹤岗市开展了以“助推脱贫攻坚,保障饮水安全”为根本目标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清查整改行动。至2019年底,全市共清查农村饮水工程237处,发现问题工程152处,建立台账152个,问题整改152个,台账销号152个,完成整改资金1249.4万元,实现了当年问题当年清零。清查整改行动的开展,使已建农村供水工程得到了有效修复和完善,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周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针对农村饮水动态问题,2020年先后开展了农村供水工程排查整改、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脱贫攻坚“回头看”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农村供水水源地划分及管理专项排查整改。同时,持续开展饮水水质监测和水源地卫生环境监管,将饮水监管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不断提高农村供水综合实力,提升老百姓幸福感和获得感。(刘泓余 耿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