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上半年启动首期50万吨食糖临时储存后,广西近日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糖临时储存管理办法》,对食糖临时储存的条件、程序、运作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8/2019年榨季以来,食糖价格下跌,不少糖企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今年上半年,自治区政府决定开展食糖临时储存,首期临时储存食糖50万吨,从今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针对自治区政府为了保障食糖市场价格稳定运行而临时储存的食糖。国家工业临时储存食糖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办法》,当广西食糖市场价格比广西制糖企业平均成本低15%并持续30天以上或自治区政府认为有必要时,启动食糖临时储存工作。食糖临时储存采取自治区财政贴息、银行给予贷款支持、制糖企业承担储存任务并自负盈亏的市场化方式运作。临时储存的食糖为符合国家标准GB/T317-2018一级及以上白砂糖,且为广西制糖企业以糖料蔗为原料生产的白砂糖。(向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