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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出台“十四五”时期“职工好食堂”建设指导意见

2022-05-26 09:38:26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出台“十四五”时期“职工好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到“十四五”末期,该市量化分级结果为“优秀”的食堂达到80%以上,获评全市“职工好食堂”达400家以上,“十佳职工好食堂”达50家以上。

  

为建立“职工好食堂”建设长效机制,江苏省扬州市出台“十四五”时期“职工好食堂”建设指导意见,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是“职工好食堂”建设的首位,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职工食堂的运作模式、硬件设施配置、日常管理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扬州市餐饮厉行节约实施指南》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通过“职工好食堂”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内部管理,选树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职工好食堂”。2022年,力争在年内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结果为“一般”的食堂,量化分级为“优秀”的食堂达60%以上;到“十四五”末期,量化分级结果为“优秀”的食堂达到80%以上,获评全市“职工好食堂”达400家以上,“十佳职工好食堂”达50家以上。

为提高“职工好食堂建设”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该局制定《扬州市“职工好食堂”建设标准及考评细则》,督促基层企事业单位以“职工好食堂”评选工作为契机,对照标准查找差距,着力提升食堂食品安全软硬件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及时调查了解各基层单位职工食堂相关情况,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或者未达标的职工食堂加强监管,限期整改;对获评的职工食堂,每年进行验收复查,对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质量和职工满意度下降的撤销命名、予以摘牌。(洪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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