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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一菜店涉嫌价格欺诈被处以五万元罚款

2022-05-06 08:32:26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一菜店涉嫌价格欺诈被查处。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月4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因5种蔬菜虚假优惠折价行为,北京新欣易购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拟被给予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

近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北京新欣易购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涉嫌价格违法。经调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有店铺,于4月21日至28日开展蔬菜促销活动,对西红柿、土豆、黄瓜、长豆角、胡萝卜、大葱进行打折销售。以西红柿为例,300g/份的西红柿标示的价格为每份2.67元,划线价为8.9元,打3折。经查,此前7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为5.34元,低于标示的8.9元。此外,土豆等5种蔬菜同样存在虚假优惠折价行为。上述价格欺诈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何确定商品的原价?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号)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因此,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采用“原价”标示,或使用“日常价”等类似表述传达“原价”含义的,应当符合这一规定。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针对米面粮油、肉禽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开展滚动式价格执法检查。同时,紧盯12345工单,做到接诉即办、快查快办。截至5月3日,该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1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138户,提醒告诫1154户,已与1199户经营主体签署了《保供稳价承诺书》;对4起蔬菜价格涨幅过高行为作出警告处罚,对10起未明码标价行为罚款共计3万元。

下一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日常监管,采取提醒告诫与自我承诺相结合的形式,让广大商户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到“四保一不”(保供、主动保质、保量、保秩序,不哄抬价格),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将加大巡查力度,从快从重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违法案件,确保疫情期间朝阳区价格水平整体平稳有序。(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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