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烟台市芝罘区进口集装箱货物防控组联合幸福街道对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一企业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进口集装箱货物防控组联合幸福街道对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烟台市海盛鑫水产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销售的进口厄瓜多尔白虾不能提供山东冷链三证;现场达不到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硬件要求,不能实现专区销售、专柜销售。区防控组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属地幸福市场监管所,监管所现场发现该店未依法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批准立案。
烟台市海盛鑫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同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造成进口冷链食品无法实现追溯监管,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幸福市场监管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为全面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区进口集装箱防控组牵头组织各街道园区、区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每日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不履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违反进口冷链食品“八不”行为,一律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主体一定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同时要落实人、物、环境同防的具体要求,从业人员每周期2次核酸检测、每周期1次物和环境核酸检测、做好人员防护和场所消毒工作都是需要企业严格履行的主体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此提醒广大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要用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大局、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互相监督、互相扶持,共同努力,共同维护,一起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