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全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通过检查实现“十个确保”。
2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受疫情影响,目前全区部分学校仍未开学,但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品安全仍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中旬开展全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防止专项检查流于形式、只走过场,进行全面筛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采取系统性整治措施,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起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堵住监管漏洞。
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检查实现“十个确保”,即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细则》要求,持证合法经营;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立进货台账,履行进货查验职责,严把食品原辅料采购、验收、存储关;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国家标准要求,加工供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食品;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从业人员的责任;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执行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加工操作人员通过“两库一平台”或自治区局组织的公益课堂参加相关培训考核;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每餐每个食品留样不少于125g;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加工用具、餐饮具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对食品加工等场所每次加工后都进行清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要确保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