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记者走访部分超市,调查近40件商品的标签,确实有部分商品存在标签难以辨认的问题,立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食品标签标注的具体责任、必然要求,打造食品“正面标识”——在食品包装正面,并针对“躲猫猫”的食品标签信息设置追责项。
针对消费者普遍反映的部分商品上标签难以辨认的问题,记者近日走访部分超市,调查了近40件商品的标签,确实有部分商品存在标签难以辨认的问题。有的商品生产日期既难找又难认,有的商品配料成分字体袖珍且与包装颜色接近,部分捆绑销售促销商品甚至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都“藏”了起来……
随着消费者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消费者对食品的健康性、安全性普遍提升了重视程度,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养成了关注、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的习惯。标签信息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重要参考信息,对于剩余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消费者会更慎重考虑再做出购买选择。有些想要预防控制“三高”或者有减肥等需求的消费者,则会对食品营养成分中的脂肪、糖、钠等含量信息非常敏感。但有的时候,消费者苦苦找寻食品标签相关信息,食品标签却在和消费者玩“捉迷藏”,给消费者查验、辨识制造了障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标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信息是一项法定义务,而清晰标示食品标签信息则是国标要求。立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食品标签标注的具体责任、必然要求,打造食品“正面标识”——在食品包装正面(在主视野中),以图形、文字等形式,简单、直观地呈现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并针对“躲猫猫”的食品标签信息设置追责项,让食品标签规则更具权威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