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规定,自3月1日起,未使用“阳光厨房”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外卖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为进一步推动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规范使用,自2月中旬起,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启动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
连日来,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指导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外卖商家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等要求进行自查自改。截至目前,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线上线下检查入网餐饮单位9871家次,责令下线问题餐饮单位600余家次;全市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成数已突破2万家,并在快速增长中。
按照《条例》规定,自3月1日起,未使用“阳光厨房”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外卖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此,从3月1日至3月底,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外卖封签”使用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并曝光典型案件。4月底前,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徐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