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坚守安全底线,创新监管理念,依法严格监管,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面落实责任,筑牢安全根基。该局高效履行食品安全办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要求,依法全面履职;印发《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职责清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等,压实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方责任。
严格过程监管,防范安全风险。该局对全市263家食品生产企业、57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100%,岗位人员法规考核合格率达98%;对保健食品、食盐、冷冻冷藏食品、校园食品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法案件100多件;加强餐饮单位监管,检查网络订餐单位4278户,责令整改57份,餐饮具合格率达到98.3%,同时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社会餐饮建设率达70%,校园餐饮建设率达100%;制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方案》,年抽检样品1.5万批次,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该局建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日处理餐厨垃圾150余吨,解决了城区4000多家餐馆餐厨垃圾处置问题;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家庭或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一次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进行备案管理,杜绝了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房县黄酒小作坊为切入口,探索出了“一村一社、一村一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证管全社、大证管小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大证上线进商超、小证产品质量可追溯”的小作坊监管模式,解决了小作坊食品无法进入商场、超市和电商平台销售的难题。
加强宣传培训,推进社会共治。该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辟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专栏,每年发布食品安全信息200余条,设置户外大型公益广告牌30多个;在企业职工、监管人员中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00多场次,在旅游景点、车站码头、食品企业、青少年教育中心等地建成食品安全教育基地8个、宣传站2137个。(颜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