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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通过实施

2021-05-28 09:12:53来源:北京日报编辑:邢丹
摘要:5月27日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和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

  

5月27日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和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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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上午的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北京市政府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种子条例草案、接诉即办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农村办、社会委工作机构关于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对有关议题进行了充分审议。

下午的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关于修改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关于修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北京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分别决定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任免议案。

李伟说,反食品浪费规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既与国家反食品浪费法相衔接,又突出首都特色,聚焦商务宴请、单位食堂、学生餐浪费等突出问题,明确了餐饮服务、生产经营、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责任,为培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贯彻新版城市总规要求,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持严格规范管理与保障城市活力并重,既有利于提升城市环境治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展现城市的文化底蕴和人文魅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做好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更多人知晓、更多人参与,切实保障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飞进、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

副市长王红,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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