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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捧网红食品当心安全风险

2019-08-02 15:55来源:中国消费网编辑:蒲辉
  

如何区别可可脂和代可可脂,跳跳糖会“跳”是因为它含有什么物质……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前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在“支付宝答答星球”小游戏中推出的“网红食品知多少”等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从奶茶、冰淇淋、面包,到自热火锅、灯泡糖、瘦身代餐,近年来,花样频出的网红食品让人目不暇接。卸下网红的面纱,相关食品真的名副其实吗?在追求时髦创新的同时,商家能否守住底线,保证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这些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网红食品问题频发

近日,雪糕界的新晋网红产品摊上了事儿。6月21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称,“奥雪”牌双黄蛋(咸蛋黄牛奶味)雪糕被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消费者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

此前,江苏苏州一名孕妇在“喜茶”中喝出绿头苍蝇,也备受公众关注。经执法人员检查,因“店堂内及操作台上飞虫很多”,该“喜茶”店被责令停业整改。事实上,“喜茶”在半年内已被曝出4次卫生问题,除了苏州店,西安、福建、厦门门店均被曝光卫生不达标。无独有偶,近日,网红茶饮店“奈雪的茶”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突击检查中,也被发现存在食品卫生不合格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网红产品“三无”现象也较为突出,线上网店更是重灾区。网红饼干“chiko曲奇”曾经一度风靡杭州人的朋友圈。最火的时候,这款原价165元的曲奇饼干,被炒到了300元一盒,单日销量3000盒,好评率达到100%。但经杭州执法部门调查,该产品的加工点是某网吧内部,加工点负责人只有营业执照,无法提供生产许可证等证书。

近年来,直播平台成了网红食品的“造星平台”。2018年以来,一款名为“死神辣条”的零食,因受到多位网红主播推荐而成功“出圈”。笔者发现,在某电商平台上,多家店铺都将“死神辣条”作为营销噱头。一家名为“抖音网红正品店”的店铺首页显示,发货地为“广州”。但有消费者反映,实际发货地为四川,包装袋的文字说明中还有错别字。另外,该产品包装袋背部显示产地为河北省邯郸市,地址为冀南新区中电环保科技园,生产商为河北青苹食品有限公司。笔者在高德地图上并未查询到相关地址,包装袋上标明的电话也是空号。值得注意的是,该淘宝店铺未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店铺首页持续公示营业执照。

新吃法暗藏高风险

一些网红食品被称为“功能性味觉食品”,依靠视觉刺激产生精神味觉的脑补感,从而使人得到多重满足。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在改进口味的同时,多款网红食品在外观、食用方法等方面下足了功夫,但往往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继自热米饭之后,因为食材丰富、制作方式简易,近年来,自热火锅受到很多年轻人的欢迎。笔者在电商平台上搜索“自热火锅”,商品售价从十几元到100多元不等,其中几款热门商品月销量达40万。笔者搜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方便食品目录,方便火锅并未收录其中。有媒体曾对自热火锅进行实验检测,发现其在加热过程中温度可达120度左右,离身体较近容易烫伤。若加热包破损或者膨胀变形,可能会喷出高温液体。一旦加热孔堵塞,甚至有可能出现小型爆炸。

热腾腾的自热火锅存在安全隐患,冰凉解暑的网红“冒烟”冰淇淋同样应引起警惕。2018年以来,吃的时候有白烟从嘴巴和鼻子里冒出来的冰淇淋在直播平台走红。据悉,“冒烟”实际是液氮挥发作用所致。有皮肤科医生指出,常压下,液氮温度是-196℃,直接接触或者接触皮肤汽化时大量吸热,非常容易造成冻伤。如果接触超过两秒,会引起不可逆的冻伤,组织细胞会出现坏死。

在某电商平台上有多家店铺推广“冒烟冰淇淋加盟”。笔者以加盟商的身份与店家取得联系,对方出示的价格表显示,加盟费从1000元到3000元不等,承诺提供专用液氮气罐、冒烟冰淇淋粉材料、制作容器、摆摊专用折叠展位、教学视频等。客服人员告诉笔者,冒烟冰淇淋的售价为5-15元,可以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灵活定价,一般情况下利润在65%-85%之间。针对冻伤等安全问题,客服人员表示,对待液氮要跟家里的开水一样看待,“不能直接长时间接触”。

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前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单位联合互联网平台开展了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在“网红食品知多少”板块,笔者浏览发现,跳跳糖会跳的原因,可可脂和代可可脂的区别、品质好的冰淇淋应满足哪些要求等问题,回答正确率都低于50%。

在北京南锣鼓巷,笔者遇到了正在购买某款网红饮品的消费者任女士。她表示,之前曾听说过有网红奶茶店出现卫生问题,但觉得“问题不大”。作为自热火锅的忠实粉丝,近期她发现,火锅内的豆皮有很浓的防腐剂味道,并且怀疑高温加热可能会导致塑料盒产生有毒物质,所以准备放弃食用自热火锅。对于其他网红食品,任女士表示不太清楚存在的安全风险,“冒烟冰淇淋应该是物理原理,我感觉不会太危险。发光饮料可能加了化学成分,这样的食品我就不尝试了”。

网红食品是互联网时代高速发展的产物,为把好产品的质量关,需要企业、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多方努力。去年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约谈部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明确表示“对网红食品的监管手段应当创新,以互联网手段和社会治理手段相结合,对大案要案从重从速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擦边球进行敲打警告”。

笔者了解到,当前网红食品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在线下拥有实体店,另一种则是活跃于线上的网店。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网络销售产品准入门槛低,部分生产加工企业销售没有国家许可或注册的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是非法添加和有毒有害食品,是当前网红食品良莠不齐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由于基层监管部门技术手段有所欠缺,制假售假源头追溯困难,网络投诉举报处置不够便捷规范,处理人员重调解轻处理,导致同类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在网红食品消费中维权困难。

北京市消法学会常务理事卢芸认为,把好网红食品的安全关,还应加强对网络红人广告行为的明确和监管。“很多网红产品都是借由网络大V的推荐而走俏,消费者也往往会出于对名人的信任而降低安全意识。但是当前,对于网红在个人社交平台上推荐商品是否属于广告行为的问题,还存在争议,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根据其发布信息的目的、途径、影响度等进行辨别。如果达到了规模化、经营化,那就必须受到《广告法》的约束,当其宣传的商品出现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董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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