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省吉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的《意见》和《规定》精神。把落实党政同责作为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县级部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和《规定》)出台后,吉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规定》精神。
深入学习研究。县委、县政府将《意见》和《规定》列入常委会、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4月1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6月28日,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会议对《规定》《意见》进行了传达学习;7月10日,县委扩大会议组织19个镇街和23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共同学习《规定》和《意见》,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狠抓贯彻实施。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转变实际,调整了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修订完善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同时配套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对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贯彻实施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形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了《吉安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把落实党政同责作为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县级部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以绩效考核促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重点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余小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