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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中违法添泡打粉 检方建议列黑名单

2019-04-28 11:30来源:正义网编辑:李雯
  

一些商家在馒头中添加了大量含铝添加剂,使馒头外观白嫩、口感松软。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案提起公诉。为了扩大公众知晓度,该院还要求犯罪嫌疑人登报公开道歉。该案是舟山市首例在馒头中违法添加含铝泡打粉的案件。

去年5月,舟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定海临城街道一出租房内有无证小作坊在经营生产馒头。随后,该局对小作坊进行了检查, 当场查获了“香甜泡打粉”23袋,馒头622个。后经检测,该馒头店所出售的馒头中铝含量为29.6毫克/千克,铝是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物当中的材料(食品伙伴网注:食物中检出铝,主要是因为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引入,并不是直接添加。)。
据了解,泡打粉是化学起发剂,分为两种,一种是碱性的,主要成分是碳酸氢纳、碳酸氢氨;另外一种是复合的,主要成分是明矾和铵明矾。医学证明,明矾中含有铝,长期摄入含铝泡打粉特别是含有明矾的泡打粉容易造成老年性痴呆、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等。
去年12月,该案移交定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查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1日期间,被告人李某为缩短发面时间,使做成的馒头好看、口感好,在制作馒头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含有硫酸铝钾(俗称明矾)成份的食品添加剂“香甜泡打粉”,并将馒头卖给定海区涌东一家馒头批发店和新城一楼盘附近的工地,总计获利9000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李某在馒头中添加含硫酸铝铵的香甜泡打粉,违反了“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国家规定,属于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据介绍,为了更好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除了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以外,定海区检察院还将进一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其列入从业禁止黑名单,加强惩处力度,让污染老百姓餐桌上饭碗的人,再也端不起食品行业的“饭碗”。
4月2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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