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是渔汛旺季,加之大风天气居多,海上风大浪高,是渔船事故的高发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重大及以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1月2日,石狮市渔业安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11月2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提升职务船员持证率
船员持证上岗是提高渔民安全意识、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船舶适航性的重要要素。针对目前全市职务船员持证率不高的实际情况,《通知》明确,沿海各镇要组织渔业协会、各渔业村对辖区渔业船舶的船员实际任职情况逐船进行登记造册,以船为单位督促欠缺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证书的船东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也可依托各沿海镇的渔业船员公益介绍所报名参训。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要协调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增加培训班次,针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升培训质量,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素质和职业技能。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渔船船员持证和渔船“适航”检查,对渔船不适航和船员持证不齐的采取停航、立案查处等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大中型渔业渔船要增配气胀式求生救生衣和报警器
渔船安全设施配备使用关系渔船救生,针对部分渔船存在消防器械过期、救生圈老旧且配额不足,存在部分渔民不会使用安全设施设备情况,《通知》指出,沿海各镇要督促船东船主按要求配齐消防设备,按规定数量配备灭火器,放置在正确位置,消防泵、消防管路(带)等设施设备使用状态正常。《通知》明确,11月底前,督促大中型渔业船舶增配气胀式求生救生衣,提升安全应急保障,同时增配值班报警器,避免渔船在海上作业时船员疲劳驾驶。
沿海各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还要加强对渔船应急设备的专项检查,确保应急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加强固定式北斗示位仪检查管理,确保大、中型渔船北斗开机率达到100%。
量化执法监管指标
为杜绝隐患排查整治“宽松软”现象,《通知》指出,将彻查渔船安全隐患,量化执法监管指标。沿海各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聚焦超员、超载、超高、超航区、超风力航行生产等“五超”行为,加大打击管控力度,沿海各镇渔业执法中队、渔业安全检查站要常态化开展登船检查,现场检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通知》还要求,沿海各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压实船东船主主体责任,严厉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渔业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船东船长刑事责任。其中,对北斗示位仪连续离线3小时以上的渔船,责令立即返港维修,拒不返港的,责令停航整改10天,并立案调查;对未按照规定安装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擅自拆卸、故意损坏、故意屏蔽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或者其他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救助终端设备的,依法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航整改30天;对进入相关管控海域12海里或禁止水域界限内,责令立即返港,立案调查,并责令停航整改90天;对进入相关管控海域24海里或限制水域界限内,责令立即返港,立案调查,并责令停航整改5天(初次)、10天(第二次)、20天(第三次),以此类推。(林富榕 刘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