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肉畜

隔夜肉应标明生产具体时间 保证消费者食品知情权

2021-08-16 16:28:35来源:齐鲁晚报编辑:郑添元
摘要:日前,某连锁超市出现销售发粘并产生异味的肉及该肉制成的加工产品的情况,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隔夜肉销售应在显著位置注明货品溯源信息,标明生产、流通、销售的具体时间,保障消费者的舌尖安全。

  

发粘、异味不大的9.9元打折出售;臭味明显的冲洗去味再上柜台;发臭变质的要么送熟食深加工,要么绞成肉馅出售,再卖不出去就加上香料制作香肠。近日,媒体暗访大润发超市济南省博店,曝光了隔夜肉处理的诸多问题引发关注。

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超市里低价销售的肉馅原来竟有可能是这样的来历。大润发省博店的一番操作,彻底污名化了“隔夜肉”“肉馅”,相信很长一段时间里,许多朋友都会拒绝购买。这不但对消费者带来了伤害,而且一定程度上,也给行业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隔夜肉并非洪水猛兽,生意再好的店铺也不能保证每天都能讲所有肉品全部销售。隔夜肉也并非不能出售,但前提是必须保证质量,且要在显著位置注明货品溯源信息,标明生产、流通、销售的具体时间,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在这样的前提下,以优惠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隔夜肉符合节约精神。减少商家损失的同时,消费者也能得到实惠,值得提倡。

但是,大润发省博店的做法显然背离了这一原则。面对消费者质疑,员工以“你自己看,自己挑”搪塞 ,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将发臭变质的隔夜肉绞馅、制作香肠更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论是门店还是员工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被曝光后,大润发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回应,向消费者致歉,表示已将相关产品封存,涉事员工停职接受调查,涉事门店整改,且要在全国门店自查自纠。

说是致歉,但大润发的做法却很难让人相信其道歉的诚意。出了这样的问题,不在内部管理上找原因,不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仅仅将涉事员工停职,大有避重就轻之嫌,很难让人相信其整改的决心和效果。

根据暗访视频,员工们的操作早已驾轻就熟,对于将变质肉品加工香肠、熟食见怪不怪,甚至发出“不光是超市,哪儿的东西都一样”的论调。而就在8月1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就曾约谈大润发华北总部和济南相关门店,主要原因就是其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篡改生产日期食品。

从这两点分析,消费者完全有理由怀疑类似的操作由来已久,且很可能并不单单只存在于被曝光的一家门店。

从这个角度说,大润发的整改不能停留在停职员工层面。对于涉事门店而言,眼下要做的除了道歉,还要认真开展倒查,查出现有问题肉品的存量,也要进行追溯,查查到底已经卖了多少,卖给了谁,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大润发也有必要以此事为戒,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门店的内部管理流程再梳理,对进货、存储、分割、质量把关、销售等各个环节审查反省,找出问题症结来加以整改。这才是一家负责任大型企业面对问题应有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帮助消费者重拾对其的信心。

当然,确保食品安全,仅有企业的自查自纠是远远不够的,企业自主的自查自纠到底能起到多大的效果也值得存疑。在此次事件中,涉事大润发门店竟然将变质肉加工成熟食低价销售给内部员工,为了利益,连自己人都坑,有这样的做派,也难让人对其自查自纠产生信心。

基于此,监管部门也有必要参与进来,对于已经曝光的问题严厉追责,涉事门店和人员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同时不妨开展一轮针对此类问题的大检查,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监管方案,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法的同时,不妨结合肉类食品监管的特点,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的奖励力度,鼓励更多的消费者、员工等“内部吹哨人”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让监管、监督无处不在,让违规操作无处藏身。(张泰来)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