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3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政府了解到,中卫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促进农业经营主体正常复工,制定印发《农业经营主体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农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春耕备耕等重点工作,确保不耽误农时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截至2月22日,中卫市已有121家涉及粮油加工、蔬菜生产、育苗、农资销售等农业企业有序复工。
《规范》明确要求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肩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设施农业园区、养殖园区(企业)、供港蔬菜基地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县(区)及各乡(镇)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包保机制,加强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管理。
复工前,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做好审查备案、动态台账管理和消毒防护工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复工前两天,要向所在县(区)或乡(镇)提出复工申请,并报县(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要制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承诺书、复工审批申请表、疫情防控预案及用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对全部返岗员工进行排查登记,对来卫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建立动态台账,做到科学管理。
中卫市全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港蔬菜基地负责人王守国介绍称,企业已严格按照防疫规范要求做好了复工申请、用工人员排摸、每日消毒等工作。为了安全,基地每天给下地的务工人员发口罩、测体温,要求工人分散干活,保持一定距离。目前企业已经复工,基地一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王守国说,由于基地务工人员大多来自贵州,现有7名贵州技术人员已经返回基地,正在接受隔离观察。
此外,为全力保障企业顺利复工,中卫市组织相关农技人员下沉到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及涉农企业,分类有序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等,帮助企业做好开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提供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产销对接、农技指导等服务,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