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江陵县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长江中游荆江北岸,国土面积1048平方公里,人口40万,辖8个乡镇、2个农场管理区,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水资源丰富,雨量充足,是江汉平原鲜活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江陵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国之大者”,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成功创建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1年,扎实、规范、高效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监管责任
江陵县把组织和物质保障工作作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前提,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科局负责人、乡镇管理区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江陵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管理区分别成立了创建工作专班,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县、乡镇管理区、村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软硬件设备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健全监管体系,全县覆盖不留死角
江陵县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机构和食品安全监督及相应检测机构。健全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乡镇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村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员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县共成立11个乡镇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专人专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管理员达到121名,构建起“三级”网络化监管模式,完善了农产品全程监督制度。
强化监督抽检,完成例行检测任务
2019年以来,江陵县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量不断增加。2021年,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80600个批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其中,定量检测 600个批次,定性检测80000个批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2022年1至5月,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8339个批次,完成年度任务的44.7%,其中:定量检测268个批次,定性检测28071个批次。2021年以来,累计配合上级开展监督抽检210个批次,所有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广泛宣传培训,营造共创共享氛围
江陵县通过公益广告、标语、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以及科技下乡、结对指导、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一年多来,全县累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20场次,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刷大型固定宣传标语300多条,固定显示屏宣传200多屏日常滚动播出,印发《江陵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手册》6000余份,发放培训资料1.5万余份。
强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江陵县全面推进农业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实现了从仓库到经营门店到田间,从田间到经营门店到仓库的双向全过程监管,形成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有效、服务到位的良好态势。同时,狠抓农业投入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种植业农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台(次),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200余家(次)、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600余家(次),抽样送检农业投入品样品200个批次,安全定性监测8000批次,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型抽样检测72000批次,检测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4起。
紧扣行业标准,全面推进品牌认证
江陵县以打造“千里江陵”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以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农业全面提质增效,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成效逐步显现。全县明确授权使用“千里江陵”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达24家,共有23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1个。同时,获中国驰名商标产品1个、中国好粮油产品5个,农产品展销会“金奖”产品21个。“千里江陵”系列大米、“长江缘小龙虾”、“江陵金菊”、“三湖黄桃”畅销全国各地。
创新工作方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020年4月,江陵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及信息化和商务局联合印发《江陵县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使用农产品生产者就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起生产者自我质量管控、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2021年7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经信商务局联合印发《江陵县使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针对“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2种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治理模式,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常规兽药残留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使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2021年以来,全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章各项规章制度26项,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制度,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开展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实效得到极大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国之大者”,将凝心聚力,加快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自检比例;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深化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工作,以激情昂扬的姿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