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张健)个体户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毛细血管,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我国个体户总量已经高达1.11亿户,解决了3亿人口的就业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保障。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日起施行。这份纲领文件深入群众、与时俱进,无疑是促进个体经济回升、回暖的一剂良药。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淳表示,《条例》的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随即,他在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向东城区悦宾饭馆经营者郭华颁发了《条例》实施后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救市场不只是要救企业,还要激活最基层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与生命力。这份最新发布的《条例》完全是一份宽松而详尽的个体户扶持操作手册,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放在了首要位置。《条例》的制定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各级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关爱。蒲淳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调研,听取工作人员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证照联办”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介绍,为个体户颁发营业执照,更体现出在国家关怀下,北京作为首善之区与示范之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的决心,勉力保障这部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法”真正发挥稳预期、增信心、促发展、强自律的作用。
作为我国独有的市场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数量巨大、利益诉求独特,特别是随着新业态的发展,“灵活就业”与“新个体经济”层出不穷,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措施就尤为重要。《条例》的发布也是一次有益有力的重要革新——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直接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既有利于俭省各方成本,更有利于个体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个体户可自愿升级为企业”,在保障自由度的同时也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业态的有效路径;“个体户涉及行政许可,可以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帮助个体户大大减少了时间和经济成本,为高效运转提供更大可能性;“个体户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不得歧视”,给个体户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总之,《条例》的出台,将极大地帮助个体户经营者走出困境缓解困难,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完成转型发展,同时也会吸引无数年轻人参与到个体户的创业中来,补充实体经济发展;也将极大地稳定人民信心,提振消费市场,促进经济稳步发展,实现新一轮个体工商户数量和质量双提高,切实给予与人民群众安全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