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市闻 记者戴正聪)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一年一度的年报工作必不可少。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经开始进入倒计时了!6月25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出温馨提示,距离年报公示截止仅剩6天,还没有进行年报报送的老板们,要抓紧了!
距离2020年度年报企业公示截止仅剩6天
年报截止时间和流程,以及今年新变化请留意!
年报对象: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0年度报告。
年报时间: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4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4点。其中,衢州市场主体因实行滚动年报试点,年报时间为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除海关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
年报通道: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选择“浙江”,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逐项填报。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使用微信端“市监联连”微信公众号或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等方式报送年报。微信端唯一个体户年报通道是“市监联连”公众号。
今年的新变化:联系人信息、文书送达地址,一键确认要仔细。企业联系人(联络员及主要负责人)信息请如实填写,联系人电子地址将作为企业重要文书送达的电子地址。如企业信息为自动读取(可能是上次填报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调整并确认,以免校验不通过耽误企业年报;大型企业年报新增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新增填报内容,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除报送原有市场监管部门年报信息外,还应报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不按时年报,后果很严重!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