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婴幼

儿童节即将来临 “食品级”化妆品不可信

2022-05-26 10:4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韩京华
摘要: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韩京华)“六一”儿童节马上就要到了,虽然受到疫情的影响,孩子们不能参加大型的文艺活动,但是老师们还是想在小范围内让孩子们感受到节日的气氛。李女士女儿今年刚上幼儿园,在表演节目时肯定要简单装扮一下,给孩子用什么样的化妆品可难倒了李女士。因为她知道孩子的皮肤现在还比较脆弱,成人的化妆品肯定不适合孩子的皮肤。问了好几个孩子的家长,大家也都有同样的困扰。

笔者打开电商平台,搜索“儿童化妆品”,针对儿童推出的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儿童化妆玩具”足足有几十页,而且十分热销,在商品介绍页面还标注“植物萃取”“无毒”“水溶配方”“天然成分”等,有些化妆品下面甚至还标注了“食品级”字样。这些化妆品的价格五花八门,有的甚至才几块钱。

20220526105342084.jpg

图片来源:某电商平台截图

那么,这么多的儿童化妆品真的都是安全的吗?

笔者仔细看了一下平台上的商品,这些打着儿童彩妆名义售卖的产品,很多其实只是玩具,售卖的商户大多为“某某玩具专营店”。很多儿童化妆品打出了各种宣传口号,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儿童化妆品。

据悉,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化妆品不是食品,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在化妆品包装外印有食品的图案,消费者为小孩购买化妆品时如果看到标注着“可食用”或者商家宣传“可食用”的请勿购买。

《规定》中还表示,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这意味着,标注“小金盾”的儿童化妆品将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市场上;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者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注“小金盾”。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当注意检查化妆品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对应的厂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在票据上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