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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辅食添加洋葱原料被判十倍赔偿

2019-03-22 13:58来源:法制网编辑:红云
  

超市销售的婴幼儿辅食中因为含有洋葱成分,被法院认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决十倍赔偿消费者。

此前,李先生在某超市花费1000元购买了10瓶某品牌的婴幼儿蔬菜泥。买回家后,李先生发现这些蔬菜泥的包装标签配料表中,标示含有洋葱这一成分。洋葱可以作为婴幼儿辅食原料吗?李先生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了其中的问题。根据《食品安全食品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规定,原料中不应使用香辛料,但是洋葱是被纳入到《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和《天然香辛料分类》中的。考虑到该产品对婴幼儿身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李先生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该超市退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超市作为涉案食品的经营者,并未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其销售的食品是从合法进货渠道购得,也没有证明自己对食品履行了严格查验义务。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国家标准规定,洋葱属于香辛料,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不应使用香辛料,超市应当知道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仍然销售。据此,法院判决超市为李先生退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同时,为避免涉案商品再次流通,法院对涉案商品进行了收缴并销毁。

法官庭后表示,出于对婴幼儿健康的特别保护,我国已经明确将洋葱等香辛料排除在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可添加范围之外。因此,不能单纯从添加的东西是否有毒有害来考虑食品质量是否合格,而应当充分考虑到食品的受众不同,即使添加的材料在常规意义上无毒无害,但仍然可能会对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和风险,因此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相关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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