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19大类食品1289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4批次。
孟津县西城量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衡水衡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老白干酒,氰化物(以HCN计)检出值分别为16mg/L、13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8.0mg/L。
氰化物是白酒中一项重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规定蒸馏酒氰化物指标≤8mg/kg(100%酒精度折算)。白酒中氰化物超标对人体有毒有害,是生产者直接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加工或是生产工艺去除氰化物不彻底造成。
淘宝贵真河南特产店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三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油茶(五仁),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6MPN/g、<0.3MPN/g、2.3MPN/g、0.36MPN/g、<0.3MPN/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5MPN/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0.3MPN/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有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如果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可能会引起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
信阳农林学院一食堂一楼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59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召陵区今世缘酒店销售的1批次五香牛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6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信阳市浉河区周家猪脚王特色卤品店销售的1批次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平顶山市新华区薛记骨里香销售的1批次熟牛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6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亚硝酸盐是一类可用于食品防腐、护色的添加剂。在肉制品中使用,可抑制肉毒杆菌的生长。人体长期摄入大量亚硝酸盐会引起食物中毒,可使血液失去携氧功能,导致人体缺氧窒息。亚硝酸盐中毒表现为皮肤青紫、呕吐、血压降低、抽搐等。肉制品中亚硝酸盐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肉制品的色泽,超限量使用了亚硝酸盐。
新郑市万佳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龙湖世纪公元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有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桂圆莲子速溶藕粉,霉菌检出值为230CFU/g、230CFU/g、240CFU/g、260CFU/g、25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50CFU/g。
霉菌是用来判定食品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霉菌污染。
南阳市万德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衡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济源市愚公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3.48×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
唐河县御龙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麦香粉(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89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
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超标可能是原料小麦受到该菌污染,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导致。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是谷物霉变的重要指标之一,保持谷物和食品的干燥是避免这一问题的关键。
焦作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百大嘉苑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活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1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淮阳县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小黄鱼(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33.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新乡市牧野区鑫达利冰鲜水产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黑鱼(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6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内乡县灌涨镇鑫苑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御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墨西哥肉卷,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105CFU/g、1.6×105CFU/g、7.8×102CFU/g、1.4×105CFU/g、3.1×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