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的《办法》《细则》针对社会共治、投入保障等多方面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党政同责等工作要求,新增了对创建县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访谈以及暗访等评价方式。
为紧跟形势,对照国务院食安办修订后正式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开展工作,7月22日至23日,湖南省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及《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办法》和《细则》)修订研讨会。
两天会期中,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食安委成员单位,已经授牌的醴陵市、南岳区和正在创建的天元区、祁阳市、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常德市、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对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办法》和《细则(2021版)》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及评价指标进行了讨论。新的《办法》《细则》针对社会共治、投入保障等多方面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党政同责等工作要求,新增了对创建县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进行访谈以及暗访等评价方式。
据介绍,湖南省第一、二批有21个县市区获批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其中有12个通过评价验收,第三批有25个县市区获批正在开展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办法》和《细则》)是开展创建县评价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而经过第一批(3个县)、第二批(14个县)评价验收检验后,有的条款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湖南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办法》和《细则》的修订工作。
湖南省市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充分考虑各方的建议并尽快完成修订,争取早日实施新的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及《评价细则(2021版)》,指导各地开展创建工作。(喻志远 陈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