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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价格优惠受欢迎 商家需诚实告知避免捆绑销售

2020-08-10 15:18:10来源:石狮日报编辑:郭逸凡
摘要:如今,为避免浪费节省成本,商家纷纷推出临期食品价格优惠促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商家应当诚实告知消费者、采取及时下架等方式避免对消费者造成健康危害。

  

如今,为了避免浪费,商家都会将一些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进行折扣促销,特别是原本市场价格较为昂贵的一些进口食品,在临期食品折扣区里“摇身一变”成了物美价廉的抢手货,吸引了许多消费者。近年来,不论是线下商店,还是线上购物,销售临期商品已经成为一个热门生意。有的商家甚至直接打出“越临期越便宜”的口号,用剩余的保质期限来决定商品价格。临期食品怎么成了热门商品?临期食品价格如何制定?临期商品出现问题时,责任到底归谁?近日,记者就此在石狮市进行了走访。

临期商品价格优惠受欢迎

“我买东西都习惯看保质期,不过偶尔也会买一些临近保质期的处理产品。”市民王女士平时习惯到超市购物,对于有些超市将临近过期的产品做打折处理,她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你看我这一箱刚买的牛奶,保质期只剩半年,因为临近保质期,所以我购买的价格仅是它平时价格的一半。”王女士说,临近保质期不是过期,不会影响食用。买之前先看保质期是不少消费者的购物习惯。近年来,随着临期食品市场的兴起,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像王女士一样,逐步接受“临期不是过期”的概念,不再一味追求产品的新鲜度,而是考虑是否能在保质期限内使用完商品,并享受临期商品的优惠。

8月6日,在狮城国际广场上一家超市的临近保质期商品专区,记者看到,前来购买临期商品的顾客不仅有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中老年人,还有学生。“我来这家超市,经常都会到临近保质期商品专区找找有没有想要的东西。”在机关单位上班的小吴表示,购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通常都是考虑到马上食用或者使用,可以用更低的价格购买,更划算。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表示,可以接受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而且有些时候为了品尝一些进口美食,还会刻意去找找有没有临近保质期的处理产品。

临期商品走“混搭风”

价格便宜,几乎是大多数消费者选择临近保质期商品的原因。那么,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价格又是如何定的?“如果保质期只剩下一个月左右的,基本上都是2到3折,保质期剩下3、4个月的可能就是半价,反正越接近保质期,价格越便宜。”一超市工作人员说,处理临近保质期商品最常见的方式便是捆绑销售。以酸奶为例,因为酸奶保质期短,所以为了确保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销售出去,商家经常都会用保质期新的酸奶捆绑保质期短的酸奶,利用“买一送一”的营销方式吸引顾客。当记者询问对于这些临近保质期商品如何定价,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价格都是由公司统一安排定价。

“我觉得如果是临近过期的食品,哪怕是捆绑销售,商家也最好在商品上贴明标签,不然有些消费者比较马虎,可能没去注意保质期。”采访中,有市民对于商家的捆绑销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走访中,记者留意到,有商家在处理临近过期的商品时都会贴上“临近保质期”的标签,但也有一部分则只贴上“赠品”字样,其实大多都是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种现象是由于很多消费者对于临期食品还存在“品质不好”的印象,导致许多店家不愿意特意强调商品的临期属性。

临期商品商家需诚实告知

“虽然是临期商品处理,对消费者来说是福利,对商家来说则避免了浪费,但是如果购买临期商品后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是否合理?”采访中,对于临期商品,有市民也提出了疑虑。对此,记者咨询了泉州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艾泓强律师。艾律师表示,临期商品只要是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食品,就算是临近过期,也是可以进行销售的。同时,艾律师还指出,根据《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中的规定,商场、超市等企业应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而对于因临期食品造成损害,艾律师认为需要分析具体原因。“假如经营者已经尽到提醒义务,消费者购买后没有及时食用,面临的风险应当由消费者自行承担。”艾律师说,如果是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或食品变质而未及时下架等原因,因为食品销售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应当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架。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蔡怡婷 郭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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