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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购销食品提示

2020-03-10 15:24来源:大众网编辑:张慧
摘要: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就食品销售问题对食品销售主体和消费者发布了谨防过期等五条提示。

  

近期,山东省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各类食品销售单位陆续复业经营,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食品销售者和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购销食品防过期

食品销售者在购进和销售食品时,应当检查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拒绝购进并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

散装食品防接触

对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销售者应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安排人员或设置提示标识,提醒消费者避免直接触摸食品,辅助或提醒消费者及时加盖食品容器。消费者在购买时应避免接触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留意提示标识,完成选购后自觉加盖食品容器。

低温食品防脱冷

食品销售者要对停业期间脱冷贮存的食品进行清理,不得继续销售;对新采购的需冷冻冷藏销售的食品,要按照标签标示或温度要求贮存销售,确保食品持续处于保障质量安全的温度环境。消费者在购买冷藏冷冻食品时要注意查看贮存条件,不购买不按温度要求销售的食品;同时,注意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购买到腐败变质食品。

防控措施防漏洞

食品销售者要加强管理,落实对经营场所消毒等防疫措施,从业人员在食品销售活动中要一律佩戴手套、口罩,避免交叉污染和接触传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经营场所防聚集

食品销售者可以根据经营场所面积和人流情况,必要时采取限制入场人数等措施。建议消费者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时采购,购买过程中与其他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赵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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