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5月13日讯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823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14类280批次产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3批次,液体乳、乳粉、调味品、饼干、食用盐、茶叶及相关制品、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蜂产品、糖果制品全部合格。大米、酒类、饮料、水果制品检出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杭州萧山丰源米制品厂(萧山区新街街道解放路36号)生产的1批次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淳安县文昌农盛粮油专业合作社(淳安县文昌镇潭头村)生产的1批次大米镉超标;杭州余杭超友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区塘栖镇泰山村九熟坝)生产的1批次半梅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杭州亿客食品有限公司(余杭区塘栖镇柴家坞)生产的1批次鸳鸯半李(李子制品)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杭州富阳四游酒坊(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村章家庙20号一楼)生产的1批次高粱酒甜蜜素不合格;杭州富阳灵峰山泉天然水有限公司(富阳区灵桥镇灵桥村观坞)生产的1批次灵峰山泉饮用天然水余氯不合格;杭州富阳湖源山泉水有限公司(富阳区湖源乡常南村)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28类312批次产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3批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全部合格。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检出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杭州市下城区鲜鲜鲜蔬果经营店(下城区朝晖街道玉公弄35号)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不合格;杭州钱江苑农贸市场黄洛彬蔬菜店(江干区杭州钱江苑农贸市场二楼42、43、44、45号)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不合格;杭州下沙农副产品综合市场赵彩香副食品店(下沙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农贸区东10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鸭蛋氟苯尼考不合格;杭州九堡农贸市场鲁永夫摊位(杭州九堡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销售的1批次酱瓜甜蜜素不合格;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五和肉类交易市场林华畅肉类商行(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五和肉类交易市场二楼南区26号)销售的1批次牛后腿肉克仑特罗不合格;杭州三塘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平春水产商行(杭州三塘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销售的1批次黄鳝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不合格;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倪晓水产商行(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1楼批零区58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氯霉素不合格;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孙序文水产商行(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2街75号、3街25号)销售的1批次皮皮虾镉不合格;杭州萧山满溢超市有限公司(萧山区新街街道北塘东路1005-1011号)销售的标称广东揭阳市港峰酱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港峰鲜味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16类2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9批次,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食糖、速冻食品、食品接触材料、现榨果蔬汁、五谷杂粮汁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陆建英(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陆建英面馆)销售的1批次红薯粉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林细育(桐庐县城南街道林华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甜馒头甜蜜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小贴士: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甜蜜素
甜蜜素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或钙盐的商品名,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根据标准规定,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甜蜜素不得在白酒生产加工和自制发酵面制品中使用,在腌渍的蔬菜中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二、余氯(游离氯)
余氯(游离氯)是指水经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残留在水中的氯。游离余氯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饮用水消毒之后,却没有将其中的氯去掉,也很可能是企业对水桶等消杀剂清洗不彻底造成的。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四、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属广谱类防腐剂,对常易引起食品腐败的酵母菌﹑霉菌作用极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谷物粉类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
五、镉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
六、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七、腐霉利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国家标准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八、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名氟甲砜霉素,为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或禽蛋内。
九、克伦特罗
克伦特罗属β-受体激动剂类药物,俗称“瘦肉精”。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克伦特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畜肉中检出克伦特罗的可能原因为动物食用了含有克伦特罗的饲料。
十、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十一、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是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在农业部公告2292号中规定水产品中是禁用的。
十二、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常用于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
十三、氨基酸态氮
氨基酸态氮是指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含量,可作为判定发酵产品(如酱油、料酒、酿造醋等)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
十四、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等,在淀粉制品传统生产工艺中加入明矾(十二水合硫酸铝钾),目的是为了让粉丝更容易成形,解决加工中黏连、断条等问题。国家规定粉丝/粉条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为≤200mg/kg。
十五、苯甲酸
苯甲酸是食品添加剂中防腐剂的一种,检出苯甲酸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方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