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企业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单位食堂,被北海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外面的餐饮店,还是企业为员工开设的内部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不能开张营业。
近日,国家级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企业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单位食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北海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北海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一次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厨师未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单位食堂,为员工提供早、中、晚餐,就餐人数达300余人。被查获时,该食堂已开办近两个星期,尚无营业收入,库存各类食品原料按进价计货值1400元。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外面的餐饮店,还是企业为员工开设的内部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不能开张营业。虽然该食堂不对外经营,属于“内部福利性”食堂,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内部食堂也必须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方可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介绍,近年来,开设单位食堂给员工就餐的企业日益增多,其中不乏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部分企业有便利员工就餐的现实需求,却难以达到办理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标准要求,本着侥幸心理就索性无证经营了。这些无证食堂往往存在从业人员没有健康体检证明,餐饮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较差,原料采购检验、索证索票、餐具消毒等各类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暴发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可能性相当大。市场监管部门呼吁,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进行餐饮经营的单位必须尽快办理相关证照。(谭华懿 蔡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