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花生大肠杆菌不达标、进口冻肉无按规定检疫……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强化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案件查办,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和“铁拳”行动,着力查处民生领域案件,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和“处罚到人”要求,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该局公布第二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未对进口肉类进行检疫佛山市中森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被罚163万元
2021年2月2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中森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仓库内存放有多种类、多批次的无中文标签标识进口冷冻肉类食品,遂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从2020年4月至11月期间,向他人购买无中文标签标识的25个品种94个批次进口冷冻肉类食品“抄码未发金钱肚”“抄码牛肋排”“抄码牛腩”进行销售,且未能提供涉案进口冷冻肉类食品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资料,未能提供上述进货查验记录台账。购进相关进口冷冻肉类后,当事人也未对上述进口冷冻肉类进行检疫。涉案货值62453.24元,违法所得29.45元。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进口冻肉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63万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作出禁止5年从业食品生产经营的决定。
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老三饮食店经营者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老三饮食店自2020年7月28日至8月4日在其经营的卤狗肉中添加罂粟壳进行提鲜吸引顾客,经营添加罂粟壳的食品的经营额为3600元。2020年12月25日,惠来县人民法院判决惠来县惠城镇老三饮食店的经营者方腾达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21年5月11日,揭阳市惠来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提供的《刑事判决书》[(2020)粤5224刑初56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者方腾达作出从业资格限制。(何颖思 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