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过期面临安全问题,临期扔掉又会被指责浪费,面对临期食品,有些商家陷入“两难”、感到“委屈”……前不久,南京某面包店便因处理了“卖相不好”的面包造成浪费而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此前,也不乏商家因为临期食品处理而陷入舆论漩涡,这不得不令大众聚焦临期食品的处理问题。
有人认为,商家有处理临期食品的“自主权”,再说,这种行为也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是为消费者着想。但也有人认为,从反对食品浪费的角度来看,即使商家“报废”的是自己的食品,也是一种浪费,不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临期食品的处置方式、处置时间节点上,展开了一场“论战”。据统计,全球每年浪费的食物价值达上万亿美元,重量超过13亿吨,而临期食品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事实上,怎样更好地处理临期食品,一直是困扰商家和企业的难题。而消费者担心的则是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置不当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的确值得关注,但对此过多忧虑大可不必。
首先,“临期”不 等于“变质”。通常,为了促使食品在保质期内卖掉,许多大型商场超市都会将临期食品以打折促销、搭配赠品等方式进行销售;也有的将临期食品退回给供货商,或是送往大型商超以外的下沉市场;实在无法处理的,才会在过期后将食品报废销毁。此外,多项食品安全制度规范均明确食品应标明保质期临界时间,对商场超市等渠道商也提出了必须把临期食品进行单独销售的要求,这都为临期食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其次,“临期”并非“过期”。在保质期内且存放时符合应有的贮存条件(如冷藏或常温等)的临期食品,是可以食用的。而且,只要利用得当,临期食品不仅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便利,还能带动相关市场蓬勃“生长”。有数据显示,临期折扣食品市场的潜力在百亿之巨。但也应警惕的是,这其中需要避免一些食品安全隐患。比如,因受到巨大的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商家可能会修改食品的生产日期,将“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冒充“临期食品”。这样的食品一旦流入市场,将对大众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要处理好临期食品,将其商品价值最大化,关键在于找到维护食品安全和有效减少浪费之间的“平衡点”。这就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把好质量关。既然商家提供了临期食品,最重要职责的就是保证其来源安全正规,准确标明保质期。此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可以借助科技的力量,比如运用大数据分析在食品供需平衡上进行计算,以更加准确地把握食品的供应量,又比如通过提升冷链、物流等能力来延长食品保质期、降低食品运输成本。
同时,兼顾保障食品安全和反对食品浪费,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规范。近日,刚刚表决通过的反食品浪费法第十六条就明确规定,制定和修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防止浪费。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对临期食品相关商家的认证和更新,厘清风险责任和食品安全界限,杜绝翻新销售过期食品等越线行为。
总之,只有从各个环节上共同入手,解决临期食品处置问题,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才能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不会“过期”。(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