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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反对“舌尖上的浪费”写进特区立法

2020-11-10 11:43:37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张慧
摘要: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以实现从源头实现节俭节约。

  

餐厅包房设最低消费“门槛”,这种餐饮业的惯例今后将成违法行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近日通过,将反对“舌尖上的浪费”写进特区立法,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深圳开展光盘行动多年,理性消费、按量点餐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共识。但是,在一些宴请当中,餐饮浪费现象仍有发生。此次修法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方式对浪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决定》增加了对文明健康饮食、反对餐饮浪费的倡导规定,鼓励倡导注重膳食平衡、按需按量搭配食物、使用公筷公勺等;倡导合理点餐、适量取餐、剩余食物打包、办理婚丧嫁娶和其他礼仪活动从简用餐。

对于“大胃王吃播”等现象,《决定》给予“叫停”,明确要求传播健康文明饮食文化,不得制作和传播宣扬超正常食量饮食、暴饮暴食的作品和信息。

餐饮经营者也须扛起制止餐饮浪费的责任。《决定》要求餐饮经营者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菜单上标注分量、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同时,鼓励餐饮经营者创新推出有利于减少餐饮浪费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科学合理地处置余量食物,从源头实现节俭节约。

《决定》还压实了政府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学校等主体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方面的具体责任。要求各单位食堂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餐制度,实行用餐人员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配餐;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反对餐饮浪费作为日常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节约习惯;商务部门应当完善餐饮业标准体系,制定反对餐饮浪费行为标准、规范和指南;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将反对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范围,建立机关食堂反对餐饮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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