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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发布学校食品安全提示

2022-09-07 09:34:55来源:辽沈晚报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发布学校食品安全提示:各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实。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秋季学期正式开学,为做好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发布学校食品安全提示:

各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实。

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规范食品留样。

“尽量避免采购和加工进口冷链食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从业人员要全员接种疫苗,按要求加强健康监测;确需采购和加工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查验和操作。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彻查,及时整改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自查同时展开;经营过程自查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每半年向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查验制度。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查验要求,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添加剂、乳制品、水产品、调味品8大类食品的采购管理。各供餐单位要对库存食品进行彻底清查,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对校园食堂和校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好配餐制度,明确配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配餐记录。

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熟悉食品安全规定、加工操作流程、违法行为处罚、食源性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并做好晨检记录,杜绝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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