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10日,海关总署公布了关于进口韩国甜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并从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韩国甜椒进口。
12月10日,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口韩国甜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关于中韩进出口甜椒检验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韩国甜椒进口。
在韩国温室种植的不同栽培品种的甜椒出口中国市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生产设施要求
韩国输华甜椒的温室、包装厂及冷藏库应经中方审核认可并注册。
植物检疫要求
进口韩国甜椒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由韩方检疫合格;进口韩国甜椒不得带有下列检疫性有害生物:接骨木蚜、蔬菜叶象甲、三叶草斑潜蝇、樱草植食螨、琉球球壳蜗牛、棉花黄萎病菌、番茄斑萎病毒;进口韩国甜椒不得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土壤,不得混有枝叶等其他杂质。
每批进口韩国甜椒须随附韩方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中注明:“该批甜椒符合《韩国甜椒输华检验检疫要求》,不携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食品安全要求
进口韩国甜椒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要求
进口韩国甜椒必须用干净卫生且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的全新包装材料进行包装。每个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标注甜椒的种类、产地(区、市或县)、国家、温室及其注册号、包装厂及其注册号等信息。每个货物外包装需用中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其他
获得注册登记的韩国甜椒企业名单、植物检疫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