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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添加剂

味千拉面销售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

2019-03-27 15:13来源:食品伙伴网编辑:马开心
  

3月2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505批次,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94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2575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酒类1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非食用物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味千拉面饮食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布吉万象汇分店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15mg/kg。《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 等物质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中要求,豆芽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

4-氯苯氧乙酸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的目的,同时它还有除草剂的作用。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豆芽作为一种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有害作用不容忽视。

抽检信息显示,酒类不合格11批次,是不合格产品的重灾区。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检出甜味剂、酒精度不合格,其中9批次检出甜蜜素,1批次检出三氯蔗糖,1批次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深圳市龙岗区顺兴隆鲜面店销售的50度米酒深圳市君仁纯粮酒商行销售的高粱酒(60度),深圳市君仁纯粮酒商行销售的高粱酒(50度),深圳市宝安区娜娜纯粮老酒坊销售的清香极品,深圳市南山区九龄酒业销售部销售的北江印象小籽红高粱酒(58度),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杨旭商店销售的56%vol纯高粱酒,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杨旭商店销售的58%vol陈年窖酒,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茂高副食店销售的米酒,深圳市龙岗区坪地翠文百货店销售的50度高梁酒,甜蜜素不合格;烟台梅多克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深圳市福田区福鸿便利店销售的醉慕-精选甜红葡萄酒三氯蔗糖不合格;长春市朗斯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深圳市好易购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佐罗威士忌(蓝牌),酒精度不达标。

三氯蔗糖是一种白色粉末状产品,极易溶于水、乙醇和甲醇,是唯一以蔗糖为原料生产的功能性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600倍,且甜味纯正,甜味特性十分类似蔗糖,无热量,不龋齿,稳定性好,尤其在水溶液中特别稳定。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作为非营养型甜味剂,可广泛用于面包、糕点、饮料、配制酒及蜜饯等各种食品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葡萄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蒸馏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酒的一个理化指标,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产品明示执行标准《威士忌》(GB/T 11857-2008)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酒中酒精度不达标会影响酒类的品质及口感,此外由于产品实际酒精度与明示指标不符也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骗行为。

此外,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为:深圳市大鹏新区荣兴海味行销售的墨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0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产制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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