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通报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该局组织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16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6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其中,邢台市康河调味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粮老陈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30g/100mL,标准值为≥3.50g/100mL。石家庄东郎枣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麻山药蒸馏酒,甲醇检出值为2.43g/L,标准值为≤2.0g/L。河北沃尔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补水液(柠檬味运动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218g/kg,标准值为≤0.2g/kg。河北辛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6,标准值为≤1。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