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荣县近200名从事保健市场经营者手里拿着一份“荣县保健功能产品经营行为规范(试行)”认真学习。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凤初介绍,这份共计36条的“行为规范”文本,是全省首创。
记者看到,这份“规范”文本的第一条就明确:为指导保健功能产品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商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宣传和经营行为,严厉整治市场乱象,维护正当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规范”对“从事保健功能产品经营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者必须实名登记、应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禁止虚标价格、违法广告或者违法宣传,以及经营者不得利用化学、物理反应或者魔术等方式方法和手段对产品作虚假演示欺骗消费者”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者怎样处置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一份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文本。
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凤初介绍,本“规范”从4月1日起试行,试行前通过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在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宣传,同时采取开会培训进行宣传,达到提高知晓度的目的。